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萧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4-27
主题:
注册资本出资日期能否延期
内容:
公司于2008年成立,2024年8月之前的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完毕。于2024年8月增加了注册资本,并在章程中约定出资日期在一年内,即2025年8月前完成实缴。但目前看来一年内无法完成实缴,能否在章程中将出资日期改为五年内,即2029年8月之前完成实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7
答复时间:
2025-04-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4月28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一、如企业章程中已明确约定增资的认缴出资期限为2025年8月的,不可将修改认缴出资期限修改为变更之日起五年内。新公司法规定出资期限调整无“延长出资期限”规定,是对原约定的出资期限过长、违反新公司法5年规定的作“缩短”处理。二、商事登记只登记认缴注册资本、章程中需明确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缴不再作为审核事项,由企业自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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