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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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鼎豪
留言日期:
2025-04-24
主题:
关于“AI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项目是否适用贵局专项资金政策的咨询
内容:
我司深圳市民乐股份合作公司目前正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应用心理学SCI-Cream团队及龙华区街道/社区开展合作,推进一个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试点项目。
我们项目属于“AI+心理测评”类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是否可归入“公共服务平台类”方向?
如果服务场景主要落地于居民社区、街道,是否影响该项目在贵局专项中“先进制造业”范畴的认定?
申报主体是否必须为深圳注册企业法人?如与高校、社区合作是否可挂靠由法人单位牵头申报?
政府/街道/社区参与是否可作为评审加分项或必备条件?是否需附合作证明?
若项目获批,资金支持形式是否为“事后补助”?是否含设备购置/人员成本/平台开发支持?
一般单个项目可支持资金额度范围大概是多少?是否按比例补是否需企业先期垫资?
请问该专项是否仍有“2025年第二批”或“2026年度”的安排?大致在哪个时间段启动?
是否可以提前准备,并申请入库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