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errickkk
留言日期:
2025-04-16
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非深户,未办理社保,有缴深圳公积金 1、异地转入的公积金,比如2025年4月10日转入,什么时候可以租房提取?提取的比例是多少? 2、如果离职离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销户提取?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17
答复时间:
2025-04-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异地缴存资金转入职工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中相关提取情形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自助办理);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柜台办理);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柜台办理)。

  非深圳户籍职工离开深圳时,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职工可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业务(简称: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业务规则如下:

  1.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办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手续的,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

  2.职工户籍不在本市且未办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在其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职工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不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3.职工户籍不在本市、未在深圳缴存社保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满6个月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4.若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除了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异地转入资金入账满六个月的要求。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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