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alty
留言日期:
2025-04-15
主题:
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 想咨询下有关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控规为R2+C1的地块(一宗,未分割),规划有住宅、保障房、底商、办公楼,请问住宅、底商、办公楼的年限分别为多少(住宅是否仍为70年产权,办公楼及底商的年限能否为50年产权)?同时该问题涉及的政策文件有哪些呢? 盼望回复,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17
答复时间:
2025-04-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事项,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关于土地使用年期的具体情况,请结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综合判断,感谢您对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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