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4-09
主题:
公租房
内容:
申请公租房时候提交财产报告通过,而3年之后续租如果财产审核不合格会要求腾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11
答复时间:
2025-04-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其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居住需求不能腾退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给予三年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计收,过渡期满后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市民表示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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