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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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4-08
主题:
门特病种就医
内容:
您好!之前我的社保缴纳地在湛江,在湛江办理认定了门诊特定病种,但现在我的社保缴纳地变更为深圳了,是深圳二档,那么我在湛江办理的门特特定认定,在深圳这边还能继续使用吗?如果不能的话,是需要在深圳重新办理吗?麻烦看到留言可联系下我,告知我怎么办理和就医,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9
答复时间:
2025-04-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我市执行省医保局统一确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在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可以在就医地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

经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您已存在有效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无需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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