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古德莫宁
留言日期:
2025-04-02
主题:
关于公园建设项目特许经营的审批问题
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并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依程序履行审核手续。目前,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园的建设运营实施特许经营,提高公园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园实施特许经营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请问条例实施后,是否需要等待市人民政府出台公园实施特许经营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后,区政府方可授权区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并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9
答复时间:
2025-04-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受理编号:深城管2025字第113182号,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园管理事业的关注,针对您反映的诉求,现给予以下回复: 《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实施后,需要等待市人民政府出台公园实施特许经营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区政府方可授权区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并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目前,市公园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方案要求,正在起草管理办法的草案、说明等材料。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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