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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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4-02
主题:
关于会计信息采集问题
内容:
我于2025年03月27日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官网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在04月01重新登录显示只有专升本学历信息需要学信网证明截图,其余工作经历和信息全部审核通过,于是按照要求提交学信网截图。 在04月02日重新登录网页发现除了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其余全部工作信息审核不通过。 在04月02日中午11:56拨打网页预留电话0755-28922146询问,答复说吴总所有公司盖章证明,问劳动合同社保离职证明是否可以,回复不可以一定要盖章。 再询问为何昨天查看是通过今天被驳回,回复给我通过是合规的,给我驳回也是合规的,我想询问到底是什么规则?现在工作这么难还要到处找公司盖章?录个信息有合同有社保都不够?信息到底要怎么采集? 另外投诉接线员,询问工号姓名不回复,说没义务告诉我,态度恶劣一直打断我,只会重复给我通过审核是正常的,再给我拒绝也是正常的,一言堂吗?有没有领导能管管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2
答复时间:
2025-04-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经查询全国统一平台相关信息,就您反映的信息采集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应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根据您填写的工作经历显示,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按照财政部要求,请您办理信息采集时,所属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信息采集事项的公告》(公告〔2024〕87号)要求,我省会计人员在全国平台办理信息采集,工作经历须提交的附件材料有:(1)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有会计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模板下载地址:http://czt.gd.gov.cn/attachment/0/568/568164/4636766.docx),《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可填写多家曾经任职的单位的工作经历,无需全部单位盖章,由当前任职单位盖章即可。

3.关于您反映的区级财政局工作人员反复退回信息采集申请、态度恶劣的问题,我局将向区级财政局核实相关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后续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区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优化服务,提高审核质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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