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草
留言日期:
2025-03-30
主题:
商品房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政策
内容:
现行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仅对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土地续期做出规定。深圳市目前大部分商品房(住宅)的土地属于出让获得,是否意味着这类土地不适用于上述规定?70年使用年限到期后若要续期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标准是什么?目前深圳市是否已有配套的具体政策。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03
答复时间:
2025-04-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商品房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政策”的相关事项,现回复如下: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我市暂无相关续费的政策,后续以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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