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仔
留言日期:
2025-03-27
主题:
行政强制注销流程
内容:
您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我们出资一家公司(深圳市大悟实业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满三年了,请问可以适用这条由公司登记机关强制注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27
答复时间:
2025-04-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03月28日,已电话告知您,(1)依职权注销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2)请相关人员到场及准备好纸质材料后,于工作日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服务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309办公室)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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