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仔
留言日期:
2025-03-27
主题:
行政强制注销流程
内容:
您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我们出资一家公司(深圳市大悟实业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满三年了,请问可以适用这条由公司登记机关强制注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