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郭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3-19
主题:
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咨询
内容:
个人类补贴:前海公司股东有香港公司和港澳青年。青年已在前海公司直接占股25%以上,需要在香港公司也持股且占比25%吗?持股青年仅申请居住生活补贴,无学历认证、劳动合同、社保可以吗? 创造就业岗位补贴:支持期限写的一次性,是否一家公司永久只能申请一次,或是本司同一名员工申请一次?若来年有新符合条件员工可再申请?聘用的员工已被其前任公司用于申请补贴,本司是否可再次申请? 租金补贴:目前执行的租金补贴金额是40元/平方米·月还是申报系统页所言实际租金50%? 其他:在《十二条》政策解读提到“取消对港澳青年股东在其创办企业缴纳社保的要求”,该条适用于所有十二条补贴吗?不缴纳社保是否也就不用在其创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比如说若1个港澳青年在前海开公司做法人,且是唯一股东,要缴纳社保签劳动合同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9
答复时间:
2025-03-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答复内容:

  郭先生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类补贴:股东为港澳青年个人的,港澳青年合计持有该企业登记股权或者股份25%以上。股东为境外企业的,港澳青年在境外企业中持有的登记股权或者股份经穿透折算达到港澳青创企业登记股权或者股份25%以上。如需申领居住补贴、生活补贴,港澳青年需满足措施第一章“申请对象”要求。

  创造就业岗位补贴:港澳青年劳动关系发生变动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同一港澳青年重复申请此项补贴,同一名员工只可申请一次。若来年有新符合条件的员工需按照最新申报要求申请。

  租金补贴:按照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付租金的50%。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其他:港澳青年需与前海合作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社保关系在前海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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