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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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事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5-03-18
主题:
员工异地工伤费用报销
内容:
我司员工在外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摔伤骨折),员工逾期一个月才向公司反馈,目前公司已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申请,咨询以下问题: 1、员工在异地首诊医院进行治疗,首诊医院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目前已产生相关费用,请问此相关已经产生的费用可否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2、若员工治疗出院后,在当地进行康复治疗,医院选择及费用报销需注意什么? 以上,感谢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20
答复时间:
2025-03-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致电您,已告知事故之日起30天内申报工伤认定,超时申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因公外出,在受伤地紧急治疗的费用可以正常申报,后续应转回深圳工伤定点医院治疗,如非做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自行转院的费用不予核准;如其后续还要在异地康复治疗,建议先申请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地或居住地)和工伤康复鉴定,备案成功后于工伤康复期内在当地工伤康复定点医院(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治疗的费用才可报销。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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