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3-12
主题:
产检报销材料跟生育津贴材料冲突问题
内容:
你好,申请产检补贴,提交材料时需要出院记录(也是出院小结)的原件吗?那后续我再申请生育津贴的话还需要再次提交出院记录原件吗?医院这边只提供一份出院记录原件,我是自己复印两份还是怎么处理呢?希望能够尽快联系我,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3
答复时间:
2025-03-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有关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线上申办生育津贴时,如系统提醒职工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符合秒批情形的,则对应材料可以免提交。如不符合秒批情形的,需用人单位上传对应电子材料(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表)。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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