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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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3-12
主题:
关于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内容:
你好!我是1986年8月大学毕业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的,直至劳动合同期满。2009年从广西商调到深圳,档案托管在深圳人才交流中心,深户,请问,我在国企工作的连续工龄能认定为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3
答复时间:
2025-03-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视同缴费年限,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的规定外,国家层面并无其他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医保视同年限予以规定。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执行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年限认定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服现役年限视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实际缴费年限……”。因您反映的企业工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军龄,故无法视同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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