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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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3-10
主题:
关于“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审核时限
内容:
本人已于2025-02-28提交“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截止目前还未审核处理,今天已致电12333询问审核状态,但12333咨询热线未有查询业务的功能,无法查询到该业务的具体状态与情况。且同事于2025-03-01及之后提交的均已审核完毕并办结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3
答复时间:
2025-03-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12日通过致电您,告知办理停保原因变更需提供能证明离职原因为非本人意愿的相关材料:1、如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明确的,提供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2、其他能明确判断参保人离职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询您原用工单位已就您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提出上诉。已告知可以持提供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或者提供上诉状材料,免预约到罗湖分局失业科再申请办理。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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