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3-10
主题:
国有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及其子公司的性质
内容:
A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B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B公司持有C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的基金份额,请问C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哪一类?C私募基金合伙企业对外投资D公司,持有D公司超过51的股权,那D公司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哪一类?C私募基金合伙企业和D公司进行产权转让等,是否需要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评估或批准程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1
答复时间:
2025-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现答复如下:有限合伙企业不纳入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范畴,有限合伙企业以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不用参照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履行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感谢您对市属国资国企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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