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啊强
留言日期:
2025-03-08
主题:
父亲的公积金余额能否给儿子儿媳购买首套房啊?
内容:
父亲有一套用公积金供完的唯一套住房,目前儿子儿媳与父亲共住(户口本在一起),现儿子儿媳(目前有1未成年的小孩)以他们双方的名下想买深圳市范围内的一套住房,想问,该情况下,儿子儿媳购房是否算她们的首套房?另外作为父亲的公积金累积余额能否给儿子儿媳供房,例如,父亲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全额支取给他们提前还贷?或者请告诉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1
答复时间:
2025-03-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以我市产权登记机关登记的住房数量和《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申报的住房数量综合认定,且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通过扣减其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每年扣减一次。共同还款人不应成为其他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申请人。共同还款人签署《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后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对冲还款。有关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的办事指南,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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