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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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3-06
主题:
调入深圳时在内地已交的的医保如何转入
内容:
我是2003年从内地调入深圳的,当时在内地有交社保,调动时将社保转入深圳了,请问医保是否也要单独转入?当时没有办理,对医保参保年限是否有影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06
答复时间:
2025-03-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相关规定,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其在异地已中止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转入本市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参加异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业务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更多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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