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ingwong
留言日期:
2025-02-26
主题:
门诊特定病种业务咨询
内容:
我是深圳一档医疗在职,我于17年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22年6月确诊冠心病、高血压和糖尿病。此后,我自费购药治疗。25年2月,我了解到自己符合二类门诊特定病种资格,可享受相关报销。我咨询了深圳市人民医院和社康中心,市人民医院表示直接在社康中心认定和治疗会更便捷。我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了北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我的治疗点。但社康中心要求我先去医院认定,再回社康治疗,这与医院的建议相矛盾。由于工作原因,我需要合理安排回深圳的时间。因此,我请求协助。1我能否直接在社康中心挂号认定并签约家庭医生,以便治疗和报销?
2如果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认定,我是否无法立即报销治疗费用,且仍需再次到社康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在等待认定期间,我能否签约家庭医生或开始治疗和报销?)
3一旦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完成,我在广东省内三甲医院(是否一定是三甲)治疗时,能享受哪些医疗报销待遇?
期待得到详细指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