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事在人为
留言日期:
2025-02-26
主题:
购买人才房,为何限制配偶条件?配偶不符合条件不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就行了吗?
内容:
本人深户,在深社保近10年,有2个孩子,均深户。夫妻异地,一直在深租房。配偶在广州当老师,户口、社保均在广州。我想申请3人人才房,按照目前政策,条件不符合,原因是配偶非深户 ,无深圳社保。夫妻异地就不能购买人才房吗?但是,申请时选单亲家庭就是可以的。为什么单亲家庭可以,而我这种情况就不行?是不是不合理?我目前的条件,怎样才能申请人才房?只有离婚变为单亲家庭吗?配偶不符合条件不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就行了吗?请尽快答复,近期想购买人才房,如果可以的话,请电话答复,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26
答复时间:
2025-02-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于2025年2月26日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其如申请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项目,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市民表示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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