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赫连双
留言日期:
2025-02-25
主题:
关于深圳灵活就业及生育险的一些问题
内容:
您好!本人于2023年2月在广州工作,户口为吉林长春,已缴纳广州市职工社保及医保。现本人妻子待业状态,打算缴纳深圳市灵活就业社保及医保,请问深圳市缴纳的灵活就业医保能否用于广州生孩子?报销条件如何?如不能使用是否可以前往深圳进行生育?另外需要缴纳灵活就业多久可以用于生育险或生育津贴?本人的职工医保能否在广州进行生育报销?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25
答复时间:
2025-02-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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