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平
留言日期:
2025-02-19
主题:
工业用地上的办公楼土地年限到期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50年,将于2029年到期,请问按照目前最新政策,这种类型的房屋到期后如何续期,续期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是以具体哪个政策文件作为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21
答复时间:
2025-02-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工业用地上的办公楼土地年限到期问题事项,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工业用地上的办公楼土地年限到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55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最高为五十年,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已达最高使用年限五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经向市规自局了解,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开展用地到期续期政策的调研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尚未明确,故我市也暂未出台相关政策,待国家及地方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后,我市将依法依规做好落实,切实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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