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柿民
留言日期:
2025-02-17
主题:
关于深圳市公园水域开展水上运动项目、娱乐项目可行性的咨询信
内容:
您好!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深圳城市发展的市民,本人深切感受到我市在公共空间创新利用方面的卓越成就。近年来,深圳湾公园水上栈道等项目的成功运营,充分体现了深圳作为”活力之都”的开放理念。在此背景下,本人观察到我市部分公园水域具备良好的水文条件与空间潜力,但尚未见有规范化水上运动项目的开发,公园水上运动具有激活城市空间:盘活公园水域闲置资源,与”山海连城计划”形成互补,具有经济价值优势,且家庭互动强,政策符合《深圳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人均体育消费3500元”目标 。特此咨询以下事项:1. 根据《深圳市公园管理条例》(2021修订版)第二十八条,经营性项目需符合公园功能定位。请问在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赛艇、皮划艇等无动力水上运动,新能源电动冲浪艇、新能源电动小艇是否属于允许开展的经营类目?2. 若允许开展,运营主体需满足哪些资质要求?3.当前我市公园水域开展商业性水上活动的审批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