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念。超群
留言日期:
2025-02-16
主题:
结婚材料咨询
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下深圳南山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注意事项 1,我是成都市高新区集体户口,女朋友是广西农村户口。我们两个都有深圳居住证。女方带了户口原件。那这个男方的户口材料需要怎么准备,借出户口页就行吗?绿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居住证所在地(非南山)会决定能不能去南山民政局登记吗? 3,女方户口本原件上有手写体(门牌号为手写体),影响登记吗? 谢谢 期待您的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7
答复时间:
2025-02-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另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照。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另需提交其中一人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的,可以在任意一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3、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755-26661013详询。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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