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爱吃虾壳的猫
留言日期:
2025-02-14
主题:
医保停缴后深圳个账余额的使用问题。
内容:
在深交了10年社保医保,目前深圳社保已停缴,人在汕头市就业参保。深圳个账余额的处理和使用问题,根据官方答复,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内流动就业的,深圳医保个账不提现、不结转。现在问题是,我人在汕头生活,使用深圳医保个账的场景很局限。医院说深圳医保是虚账,本地是实账,不能使用。去药店买药,我所在的市辖区只有一家店能用深圳个账。导致深圳个账虽有余额,却很少能使用,账户资金闲置。针对此种情况,后续官方有什么完善措施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4
答复时间:
2025-02-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的规定,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跨市就业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不需要专门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划转或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直接跨市使用,按规定参保人可在跨省和省内跨市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使用。

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虽然可以直接跨市使用,但因广东省内各地市统筹地区的医保个人账户存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参保人在跨市使用时可能受到影响,对此情形,我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级主管部门目前已着手研究从省级层面优化各地医保信息平台。

三、参保人在汕头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可向深圳市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线下可到深圳市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材料申请,线上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号,进入页面左下方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办事-医保报销-报销材料预审(门诊费用),按要求填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申报,并请注意在费用发生之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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