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倚楼听风雨
留言日期:
2025-02-10
主题:
公积金还房贷
内容:
本户籍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使用深圳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贷款买房,贷款已放款,目前想了解有哪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月供?一年提取有没有次数限制?额度限制?是否需要到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1
答复时间:
2025-02-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目前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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