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Rose
留言日期:
2025-02-08
主题:
新生儿上异地户口
内容:
父母均为异地户口,新生儿已通过出生证明办理少儿医保,去医院就诊报销(家庭共济绑定)必须填写身份证号,请问是否必须上户才可报销使用。能否在深圳为其上异地户口?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2
答复时间:
2025-02-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收到来件后,我局治安管理大队立即进行办理,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2025年2月10日治安管理大队业务民警致电向您解释,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适用于出生登记跨省通办)之规定:1.在国(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均为境内人士;3.父母同民族;4.婚内生育;5.父或母为户主;6.拟申报的家庭户由父亲或母亲为户主;7.姓氏随父或随母;8.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预约前往新生儿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医保报销是否需填写身份证号码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告知您坪山户政中心咨询电话0755-84443020,方便您咨询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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