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5-02-06
主题:
产前检查补贴
内容:
你好,我在深圳缴纳社保超过一年,目前孕中期,产检都是在深圳公立医院做的,想了解产检补贴是需要本人额外申请还是已经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06
答复时间:
2025-02-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按照规定,深圳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无其他产前检查补贴,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一)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方式:1.直接结算。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市内或省内异地具有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接收生育医疗服务,发生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刷医保卡直接结算。未成功直接结算的,可到就医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2.零星报销。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未能直接结算或者补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二)生育津贴:深圳在职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无需个人操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详情可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以下推文链接查询(https://mp.weixin.qq.com/s/uKI4x0ZFCeEnikM0j6OtcQ)。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