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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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1-21
主题:
咨询单位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内容:
我司已分配到公租房源,而本人提交材料时,因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学历问题被告知不符合条件,本人情况如下:21年获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同年凭高级工班毕业证迁入深圳户籍,24年获得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请问贵单位是否认可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从而通过单位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以及粤发[2011]14号文件和粤发〔2020]39号文件规定,深圳技师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办理求职招聘、积分入户、升学考试、出国留学、职称评定、职务任免、工资福利等业务时,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