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少璇
留言日期:
2025-01-16
主题:
门特报销比例问题
内容:
深圳居民医保,办理了异地门特就医(恶性肿瘤、冠心病、糖尿病),2024年下半年的缴费类别有: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支付,2025年开始又只有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请问是医保支付比例或者是政策又改变了吗?还有以上疾病有没有年度限额的?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6
答复时间:
2025-01-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参保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大病保险待遇支出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累计3万元以上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的住院及门特病种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及门特病种支付限额的部分;

(二)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及门特病种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但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的降低部分除外;

(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住院起付线以下费用;

(五)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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