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汪小国
留言日期:
2025-01-14
主题:
执照年检
内容:
有关深圳市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间要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5
答复时间:
2025-01-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1月16日,已电话告知您,凡在深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应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简称为“滚动年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行通过网上或手机报送年报,无需缴纳费用,完成后营业执照无需加盖戳记。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站:http://gsxt.gdgs.gov.cn/)向社会公示。示例: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6日,滚动年报时间每年11月26日—1月26日。以下主体不进行滚动年报,外资投资企业、海关报关企业年报时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3月1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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