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ang
留言日期:
2025-01-12
主题:
什么是生活垃圾?
内容:
我在小区经营花店,2-3天囤着丢一次垃圾。小区清洁工以我们丢的垃圾非「生活垃圾」为由,让我们不要丢垃圾,并且直说小区的店铺都有给他钱,连淘宝店都要给他钱。我们问他有没有收据,他说没有,我们表示这样不会给钱,他态度不好,说不给就把垃圾丢我们店门口。于是我们咨询管理处,管理处说可以丢,下次再遇到可以告诉管理处处理。 后来该清洁工直接把我们丢在垃圾桶的垃圾丢在我们店门口,报警以及联系管理处,没有用,还丢过一次店门口。全部都有录像证据。 我的问题: 究竟什么是生活垃圾的范畴?经营性垃圾要额外收费吗?谁有权利收费? 清洁工的勒索以及乱丢垃圾的行为谁可以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6
答复时间:
2025-01-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5字第19904号,华强北街道城管科回复:经核实,市民的门店产生的垃圾为废弃的花卉绿植等,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市民的门店产生的花卉植物等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需进行分类后打包丢至专项垃圾暂存点,并由专门机构进行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同时,我办已协调华新村物业,一是要求其向市民做好解释工作和协商工作,告知市民小区内指定的垃圾投放点位置并及时做好分类点的垃圾清运工作,二是对内部工作人员加强培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反馈处理,并对市民反映的该态度恶劣保洁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若市民有其他疑问,可拨打82586655向我办咨询。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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