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ingsun
留言日期:
2025-01-06
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内容:
您好, 我在深圳就业以职工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在2017年提取过一次,现在账户内余额也有6万+。今年3月份从上家离职封存,后就业的公司没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从4月起我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存至今,未断过档。 以上是我的情况,我要咨询的是:按我的情况怎样申请按揭贷款的商转公?以什么身份,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职工缴存账户与灵活就业账户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敬请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07
答复时间:
2025-01-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或其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产应已取得房产证;属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期房的,申请时申请人可以将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深圳普通缴存账户和深圳灵活缴存账户的资金,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商转公业务前应先征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或全部结清申请,否则将无法申请商转公业务。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上浮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公积金中心已于2024年11月11日发布通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公开征集《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涉及贷款额度的调整,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公积金中心将在充分考虑职工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对贷款补充规定做进一步完善。您可以关注“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公积金服务”,留意《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相关公告。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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