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受理编号:深城管2024字第956114号,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回复:市民您好: 关于您咨询“能否公开深圳市流浪动物管理的相关数据”等事宜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其次,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登记、犬只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对于其他流浪动物的管理,我局尚无相关职责,也无相关数据。 目前深圳各犬只收治中心在收治的无主犬只共7855只(不含已被领养、安乐处理等),其中福田区451只、罗湖区218只、盐田区308只、南山区106只、宝安区1029只、龙岗区2769只、龙华区52只、坪山区1696只、光明区1015只、大鹏新区96只、深汕特别合作区115只。各犬只收治中心均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四、五章内容的规定和流程,对无主犬进行人性化、规范化收治。目前暂无救治相关数据。 深圳市养犬相关规定有《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市民可登录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进行查询。 近年来我局对于养犬管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特别是市民反映强烈的流浪犬问题,已形成完善的管理模式,主要做法如下:一是源头管控,借助深圳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平台,通过推行芯片注射,精准实现犬只溯源管理,有效杜绝遗弃犬只行为,从源头减少流浪犬数量。二是将每年5月29日确定为我市“爱犬日”,宣传关爱动物福利,推进犬只领养,提出了“领养代替购买,文明关爱随行”的文化理念,我局也将一直延续“爱犬日”活动。三是打造互联网领养平台,依托深圳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开发微信小程序,市民可通过深圳养犬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领养,进一步提升犬只领养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