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退役
留言日期:
2024-12-26
主题:
退役安置条例
内容: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对于因战致残、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以上奖励、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军人,以及父母双亡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其生活的原则确定安置地。下是杭州和贵州的具体规定: 杭州 荣立二等功且符合进杭条件的,可在杭州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这一规定体现了杭州市对荣立二等功退役军人的优待,为他们提供了更便利和更符合自身需求的安置选择,让他们在退役后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并开始新的生活。 贵州 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这既考虑了退役军人的个人功绩,又结合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使退役军人在安置地选择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有助于他们在退役后更好地适应地方生活和工作。 请安置科领导解答一下我在部队荣获二等功以上想安置在深圳也符合当前这个规定,深圳目前需要什么相关规定和要求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02
答复时间:
2025-01-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2024年9月1日之后退役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地条件,须按新颁布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执行。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释义暂未出台,具体执行标准以国家后续规定为准。广东未在中央政策外另设门槛,广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军士在部队荣获二等功是否可以到深圳安置,请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所在部队业务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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