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他要求。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情形的,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进行上浮,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
公积金中心已于2024年11月11日发布通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公开征集《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涉及贷款额度的调整,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公积金中心将在充分考虑职工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对贷款补充规定做进一步完善。您可以关注“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公积金服务”,留意《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相关公告。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