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沈名芸
留言日期:
2024-12-19
主题:
变更股东决议事宜
内容:
变更股东决议内容(公司章程有约定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签章)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9
答复时间:
2024-12-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4年12月20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1、商事登记变更需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如该合伙人无法签字盖章,且符合非全体股东签字情形,则可按非全体股东签字来办理业务。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商事登记找到相关业务事项,按照材料清单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官网材料的示例样本、填报须知来准备材料进行办理。如无法按公司法的正常途径进行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2、如符合非全体股东签字情形,请携带符合的通知、表决程序的证明材料、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前往窗口进行实名认证,具体是否符合非全体股东签字情形及实名材料要求,请以窗口办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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