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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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慢
留言日期:
2024-12-18
主题:
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内容:
家人在深圳市参保医保社保,准备在广东省以外省份生育孩子,生育住院如何报销,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刷电子医保凭证结算吗?还有生育津贴如何申请,都需要哪些材料??生育津贴由个人申请还是单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8
答复时间:
2024-12-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相关规定,目前跨省暂未开通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在省外产生的生育医疗保险费用需先由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凭对应产检、住院分娩的原始凭证(发票票据、对应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向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通过深圳医保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渠道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更多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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