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
留言日期:
2024-12-13
主题:
股东实缴出资期限
内容:
您好! 我司是2020年3月17日成立的公司,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应于2050年12月31日前实缴出资额。最近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时系统提示要求按新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将出资期限修改为5年内或5年内的具体日期。但是,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对于存量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请问,我司现在是否可以只变更法定代表人,暂不修改股东实缴出资期限呢?如果可以,那系统的提示我们如何解决?如果不可以,请给予详细解释。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