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尹小姐
留言日期:
2024-12-12
主题:
深圳一档终身社保政策
内容:
1990年出生,女,本市累计实际缴纳职工一档社保已超过10年,预计47岁时累计缴费25年。48岁之后社保断缴。 请问,断缴社保后48-57岁就医是否能用医保?按灵活就业58岁退休后,能否按一档社保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2
答复时间:
2024-12-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参保人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认深圳市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的,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的,停止缴费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2023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4年;2024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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