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R
留言日期:
2024-12-12
主题:
退役士兵缴纳社保年限问题
内容:
我家人1965年生(非深籍农业户口),1990年左右退伍,2017年在深圳初次购买职工社保。经查询有关规定,入伍可视为首次购买社保,其退伍后至初次购买职工社保期间因无工作,故社保处于断缴状态。在此断缴期间社保费用如何补缴? 根据《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其已在深购买职工社保,养老保险关系可否转接到深圳本地?兵龄+在深圳职工社保年限至退休仍不足15年应该怎么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6
答复时间:
2024-12-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致电您,告知您因个人原因断缴的情形不能办理补缴社保,退役军人办理职工养老待遇申请时可提供军龄档案认定军龄,达龄时社保缴费不足的情况可依据待遇领取地的政策办理。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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