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lan
留言日期:
2024-12-10
主题:
对工业上楼配套设施建筑层高的咨询
内容:
深圳市的工业上楼产业园区项目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设置的配套服务设施如企业服务中心、展厅、物业管理用房、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建筑功能空间的层高有限制吗?有超过多少就需要核减的要求吗?《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未没有以上内容的要求。贵局对我12月6日的咨询的回复敷衍了事,请求专业的回复而不是打太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2
答复时间:
2024-12-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工业上楼项目配套用房层高设置要求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年5月11日发布)要求,建筑层高应根据对应的规划功能按照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控制,层高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值时需计算核减建筑面积。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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