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ityzh
留言日期:
2024-12-10
主题:
铭牌为简单压力容器的储气罐在深圳市域范围内的使用要求?
内容:
您好!咨询一下,公司计划采购的储气罐铭牌为简单压力容器,附带简单压力容器证明。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 第 7.1.11条“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请问简单压力容器在深圳市域范围内的使用要求?是否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0
答复时间:
2024-12-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4年12月11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第7.1.11条,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且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3)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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