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江生
留言日期:
2024-12-08
主题:
关于11月公积金提取问题
内容:
本人办理了按月还贷提取公积金,之前每月都正常提取且会在月底最后一天之前提取到账,但11月单位公积金缴存时间是11月29日,截止到12月8日发文之时仍未提取到账,请核实。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9
答复时间:
2024-12-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系统将按照协议约定每月月底前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按月还贷委托提取资金到账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单位汇补缴金额入账时间、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和职工配偶的提取金额等有关。

  若提取结算时单位汇缴资金未及时到账可能会导致职工少提或未提,遇此情形系统将于提取结算的次月10日提取数据进行补提。职工与配偶就同一住房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如配偶为第一提取人且已足额提取的,则职工作为第二提取人不提取。如有疑问,您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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