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2147
留言日期:
2024-12-06
主题: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三防设施有何要求?
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三防设施有何要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6
答复时间:
2024-12-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餐饮服务场所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设施,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缝隙应小于6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来源:《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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