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4-12-03
主题:
继续教育
内容:
想知道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中级职称继续教育 税务师继续教育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四个是一回事吗? 是必须都要完成的吗? 能不能互相认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4
答复时间:
2024-12-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税务师继续教育不属于《规定》管理范围,具体继续教育要求请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通知公告。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4〕48号)要求,完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由会计人员通过“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上传当年度相关部门颁发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自行申请。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