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jkssg
留言日期:
2024-11-29
主题:
关于安置房南澳畔湾花园相关问题咨询
内容:
咨询回迁房房产证办理事宜 尊敬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 您好! 一、 我想了解该回迁安置房是否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若可以办理,烦请告知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例如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是否有特定的税务凭证要求等;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包括需要前往哪些部门依次办理哪些手续、是否有时间限制或特定的申请时间段;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办理完成;以及相关的费用标准,如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各项税费及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同问该安置房是否适用于: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深府函〔2016〕306号)第四条:   征收非商品性质房地产以及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在依法给予产权调换并办理安置房的初始登记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安置房转为商品性质房地产。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4
答复时间:
2024-12-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办理拆迁安置房办证问题,经查,南澳畔湾花园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待开发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当事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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