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唐伟梅
留言日期:
2024-11-27
主题:
关于保租房续租问题
内容: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本次正在进行的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分布在安联尚璟府、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龙光玖瑞府、安居凤桐苑、玖誉雅筑、燕澜和鸣花园六个小区),想咨询以下问题: 1、这个保租房中签后,若合同期满后还能继续续租吗?续租有没有次数限制? 2、续租后租金还是按市场价的60%收费吗? 3、目前这几个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属于政府出资的住房租赁,还是政府统筹社会主体出租的保租房?若是统筹类社会主体出租房,后期续租,租金是否有变?是否会涉及到业主搬迁、装修等原因要强制中断合同或不同意续租的情况出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8
答复时间:
2024-11-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致电市民唐女士,告知市民符合原配租通告规定的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可提出续约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市民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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