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杨丹
留言日期:
2024-11-24
主题:
关于表面处理加工企业的环评资质
内容:
一、A公司为深圳市专门电镀园区的管理企业,办理和取得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1.如A公司将园区的部分车间和电镀产线出租给B公司,B公司对外提供电镀加工服务,B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2.如A公司将园区的部分车间出租给B公司,B公司自购电镀产线设备并按照A公司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安装和对外提供电镀加工服务,B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二、A公司并非专门电镀园区的管理企业,A公司办理和取得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对外提供电镀、喷粉、氧化等表面处理服务。 1.如A公司将厂区的部分车间和表面处理加工产线出租给B公司,B公司对外提供加工服务,B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2.如A公司将厂区的部分车间出租给B公司,B公司自购表面处理加工设备并按照A公司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安装和对外提供加工服务,B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5
答复时间:
2024-11-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应以环评批复批准的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单位,除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全部均不变化,仅建设单位变更,则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对项目的环保要求仍按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执行;但对于分租的建设单位均需先取得环评批复,根据环评批复申请排污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目前龙华区暂无电镀园区。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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