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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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11-24
主题:
办理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
内容:
前年申领过失业保险后11月再就业,今年4月再次失业并处于产假中,产假于6月中旬结束,公司于4月底告知企业申请破产被解除劳动关系,次月收到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等是都全已经是“暂停缴费”的状态,最近一次缴费是4月,也收到了短信提示为公司申报停缴。5-11月期间申请了6次失业保险金都显示审核不通过,但没有具体原因,失业在就业之后再次失业申请的第二次失业保险金可以网上办理吗?还是必须去窗口?去窗口的话是任意一个社保局点还是必须在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6
答复时间:
2024-11-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通过致电您,告知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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